环保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自2008年1月l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
订购热线:13598021551时间: 2023-09-19 14:29:13 作者: 小九直播nba
产品详情
企业自2008年1月l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允许超出5个纳税年度。
符合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委托人,在首次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或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须报送资料。
(1)符合备类税收减免的委托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有关的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
(2)委托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备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当减免税情形发生明显的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是一种间接优惠方式。对企业某些项目的收入按特殊的比例计入收入总额,而其对应的成本费用则可以正常扣除,则企业不但可以减少在这些项目上的税负,还可能减少在其他项目上应纳的所得税。
账户的设置按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成本账户,用以归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中发生的各项研发费;基于“合乎条件的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法,“研发支出”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会计期末:将费用化支出结转到“管理费用”账户;对于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非货币性资产道到预定用途时,才将其转入“非货币性资产账户”。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特殊的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2.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如果你的企业是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那么就能享受小微优惠。合乎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营收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